关于雷江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根据市委提名,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经2021年1月14日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协商决定:
雷江燕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陈锐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21年1月17日
关于雷江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根据市委提名,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经2021年1月14日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协商决定:
雷江燕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陈锐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