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李竹青等8名同志辞去 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协章程》规定,经2020年12月31日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李竹青(女)、李娅(女)、史朝霞(女)、孙晶晶(女)、李端琪、吴新河、徐宇航、熊林峰等8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同意李竹青等8名同志辞去
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协章程》规定,经2020年12月31日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李竹青(女)、李娅(女)、史朝霞(女)、孙晶晶(女)、李端琪、吴新河、徐宇航、熊林峰等8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主办: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鄂ICP16018717号 邮箱:gszx6232330@163.com 电话:0722-6232330 传真:0722-6386330 地址:广水市府前街8号 邮编:432700 设计制作:中国广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