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五”普法工作视察的报告
市政协视察组
6月23日,市政协党组成员徐以良带领部分政协委员集中视察了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在前期深入部门、企业、社区调研的基础上,视察组成员实地视察了应办中心中学、应山办事处、应办八一村、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普法工作。随后,视察组召开协商座谈会,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市“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冯曙光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介绍,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应办、一医院等单位分别介绍了普法工作情况。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肯定了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专题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按照“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全民学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浓厚。五年来,外请专家学者来我市举办法治报告会10场,依托市委党校举办学法用法培训班12期,培训党员干部2500余人次。连续五年我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考试参考率均超过90%,通过率达到90.24%,合格率达100%。全市18个镇办(工业基地)、40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市大多数科局级、企(事)业单位(118家)聘请了法律顾问。市普法讲师团举办各类专题讲座30余场次。
二是法治行为进一步规范。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废止、清理失效文件142件,要求修改35件。2016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1件,均依法进行裁决。继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五年来,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3件。
三是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示范村(社区),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019年5月,市司法局被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评为“湖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负责人对普法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工作摆上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与其他主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普法日常工作开展不力,普法工作有重形式的现象。各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成效差别大;“法律七进”中法律进乡村、进企业相对滞后;普法工作普遍存在司法、执法部门好于其他部门单位、镇办好于村(社区)的现象。
2、普法宣传创新不够。普法宣传的方式较单一,主要采用层层举办培训班、印发普法资料、设置宣传栏等标语式、传单式的方式开展,缺乏生动性和趣味性;“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拓展不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品牌打造不够。
3、基层普法力量薄弱。各级普法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装备差、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部分基层普法宣传人员法律素质不高,难以满足普法工作需求。
三、建议
1、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一是提高认识,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各单位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责任。二是注重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在原有权重上适当增加分值比例。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科学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2、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开辟普法栏目和法律大讲堂,提升传统媒体普法宣传优势。拓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加强普法“网群”“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音视频、H5页面、VR技术、网络直播等新型信息传播形式,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车和出租车等移动媒介,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凝聚网络法治传播合力。
3、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将普法教育纳入各部门单位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在社会各界选取懂法律、社会责任感强的代表人士担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定期开展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通报,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4、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普法宣传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二是配齐配强各级普法工作机构人员,确保普法工作队伍稳定。三是确保普法工作机构装备、经费保障真正落到实处。
视察组成员
徐以良 市政协党组成员
高贤成 市政协秘书长
李华琴 市政协常委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邢明浩 市政协常委
张克勇 市政协委员 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主任
李大亮 市政协委员 市政协理论研究室主任
张大高 市政协委员 市林业局副局长
彭益红 市政协委员 市民宗局副局长
刘 咏 市政协委员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胡晓波 市政协委员 市发改局科长
杨 曼 市政协委员 湖北磊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邓 聘 市政协委员 应办北关社区网格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