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少数民族社区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广办水利站站长 程军
广水市是一个多民族居住区,现有少数民族10个,共计1100人,以回族、土家族、满族、壮族和朝鲜族为主,主要分布在应山和广办工新社区。相比而言,少数民族群众收入较低,生活更加困难。其主要原因有:
一是文化程度较低。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据统计,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仅有110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10%。
二是思想观念保守。由于受风俗习惯和传统观念的约束,散居的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思想比较保守、固步自封,不愿主动与外界接触、交流,长期难以融入其他民族。
三是缺乏生活技能。少数民族群众往往不善于学习,不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特别是在当今信息时代,他们大多与时代脱节,缺乏必要的生活技能,主要以种植、养殖、餐饮、服务业为主,收入普遍较低,生活难以为继。
为了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发家致富,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民族政策,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随州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的扶持力度。
为此,建议:
设立广水市少数民族社区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其主要用途:
1、用于帮扶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鼓励少数民族群众重视学习教育,对考取大学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2、用于少数民族群众技能培训。有计划的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技能,拓展他们的就业门路,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创业。
3、用于帮助困难群众。对那些文化水平低、体弱多病,而又缺乏生活技能的少数民族群众,每年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