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关于八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3月27日
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市委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民生关切,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三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134件。其中,大会提案111件,平时提案23件。提交提案中,委员提案120件,占89.56%, 集体提案14件,占10.44%。大会期间,提案委员会先后于1月7日、1月8 日召开会议,对提交提案截止时间前收集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69件,并案7件,实际形成提案62件,撤案6件,转意见建议36件,并形成了提案审查报告,提请全体会议审议,予以了通过。2月14日,提案委员会又召开会议,对闭会后收到的23件提案进行了审查,立案17件,并案2件,实际形成提案15件,撤案3件,转意见建议3件。至此,共立案86件,对内容相同的并案处理9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的9件,转社情民意39件,实际形成提案77件。在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类 12 件,占15.58%;城市建设管理和交通类 34件,占44.16%;社保民生类 7件,占9.09%;社会事业类 7件,占9.09%;生态环保类 7件,占9.09 %。其他类10件,占12.99% 。总体来看,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征集到的提案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提案内容广泛,涵盖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个方面;二是提案质量有所提升,提出了一批立意高远、着眼全局、论证充分、建议具体的好提案;三是提案更多贴近民生实际,反映了很多提高城市品位、方便群众生活、改善人居环境的意见建议;四是集体提案占比增加,提案结构继续优化。
市政协八届三次全会闭会后,提案委员会从立案提案中推选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26件提案,提请主席会议审定为重点提案。按照省政协提出的实现“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全覆盖、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办重点提案全覆盖”的要求,市政协党组提请市委领导选定了重点提案督办内容,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也分别确定了督办的重点提案。
对已审查立案的提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交承办单位办理。属政府系统办理的,市政府已于3月25日在市政府八届三次全会上进行了交办,属党委及其它单位的,将商请相关单位办理。对未予立案的48件提案,根据不同情况按条例规定进行了处理。其中审查为撤案的9件提案,已分别与提案者进行了沟通,解释了撤案的原因,征得提案者同意后,作为撤案处理;对39件转为社情民意信息的提案,交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参考办理。本次会后,提案委员会将继续对收到的提案按规定进行审查、交办、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