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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1-11 9:51:04   浏览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

情况的报告

 

201918日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广水高质量发展、高品质融合和“三城”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01918日上午9时,大会共收到提案111件,其中,委员提案101件,占90.99%, 集体提案10件,占9.01%。根据《政协广水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广水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实施细则》,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立案69件,对内容相同且符合立案标准的作并案处理7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的6件,转意见建议36件,实际形成提案62件。在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类 10 件,占16.13%;城市建设管理类 26件,占41.94%;社保民生类 9件,占14.52%;社会事业类 3件,占4.84%;生态环保类 5件,占8.06 %。其他类9件,占14.52% 

本次会议立案提案大多集中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夯实精准脱贫产业基础、打造农业经济带、发展农村电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和保障民生等方面。

大会闭幕后,对所有收到的提案审查情况,将按《政协广水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交由有关单位办理。同时,将遴选出重点提案,经主席会议审定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领办督办。本次会议提交提案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作为平时提案按规定及时做好审查立案、交办督办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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