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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吴新河等十六名同志辞去委员职务的请求和终止郑红同志委员职务的决定
日期:2018-12-31 18:39:38   浏览数:

             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新河等十六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

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和终止郑红同志

               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81226日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吴新河、雷春平、余应东、周玲、孙瑞、祝小东、曾乔、马福英、张家金、张孝贵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经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吴新河等十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广同志由于身体原因,申请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经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李广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熊冬、熊威、邹亚琴、高扬、朱小秋同志因长期在外地工作无法正常履职,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经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熊冬等5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郑红同志已于今年6月去世,自然终止郑红同志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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