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新河等十六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
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和终止郑红同志
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26日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吴新河、雷春平、余应东、周玲、孙瑞、祝小东、曾乔、马福英、张家金、张孝贵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经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吴新河等十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广同志由于身体原因,申请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经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李广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熊冬、熊威、邹亚琴、高扬、朱小秋同志因长期在外地工作无法正常履职,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经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熊冬等5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郑红同志已于今年6月去世,自然终止郑红同志政协广水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