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视察报告
市政协视察组
8月30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政协副主席张慧玲、秘书长高贤成参加了视察活动。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锦城农贸城、万景小区、曹塘角社区、滨河东路、八一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召开了视察座谈会。会上,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视察组了解到,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创建办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广水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格局已然形成
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调整了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黄继军任第一组长,市长田涛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伟牵头,分管副市长刘晓界协助,各镇办、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会议,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率得到提升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文明城市创建专版专栏;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手册20000余份;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18000余份;编发手机短信提示4000余条;累计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30余万份,出动电子宣传车500台次。积极延伸宣传阵地,在社区全面开办市民学校,先后对居民集中进行文明素质培训80余场次,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万人洁城”等主题活动,组建了200多支“光满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2.3万余人,开展志愿服务3000余次。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幅提升。
(三)突出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得到改善
一是整治违规经营行为。城管部门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主街道占道经营进行严管,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对流动摊贩实行定点、定人、定经营面积、定经营范围、定经营时间、定卫生保洁,统一经营设施规格,严禁沿路设摊、沿途叫卖,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点、摊点归位。工商、质监、商务等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力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市场”“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市场经营行为明显好转。二是整治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期,对重点路段特别是城区学校周边的交通进行疏导指挥,对乱停乱靠行为严管重罚,规范各类车辆停靠行为。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对非法营运尤其是城区麻木车进行了专项治理,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严防反弹。三是整治市容环境。市区设置多处大型、永久性的公益广告宣传牌,各临街单位在显著位置增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规范、市民守则等公益广告牌或喷绘。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路长负责制及清洁责任区制度,定期对包保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督办检查,常态化管理机制得到落实
市创建办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将测评内容逐项分解,制定全市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任务清单,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任务清单狠抓落实。市创建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视察组认为,目前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城市公共基础配套设施薄弱,特别是长期缺乏综合性专业性集贸市场和专门停车场,导致违规占道经营和乱停乱靠屡禁不止,禁而不绝,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已经显现。多数镇以路代市现象严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公共秩序不够规范
机动车辆乱停乱靠、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以及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翻越护栏等现象大量存在。公共场所吸烟、夜间烧烤扰民、店外出摊占道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对麻木、电动车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监管和处罚不到位,对的士不打表经营、宰客、甩客行为执法不严格。
(三)环境整治不够到位
一些顽疾依然存在,部分主次干道、公共广场、商业大街,乱停放、乱张贴、乱涂写现象还比较严重;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地方环境脏乱差问题还比较突出。
(四)创建氛围不够浓厚
根据《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公益广告在整个城市广告当中占比要达到30%以上,我市公益广告设置不足,没有达到创建要求。踩踏绿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教育还有待加强。有些部门之间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不清,少数部门权责不统一,紧一阵松一阵,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相关行业对文明旅游、文明就餐等宣传提示重视不够,部门联动有待加强。
三、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针对目前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察组建议:
(一)加大配合力度,形成联动机制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创建标准逐项落实到位,对省里2017年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逐一整改,以整改效果促工作落实。
(二)突出主体意识,构筑共建机制
城市的主人是市民,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同样是市民。在创建工作中,要注重突出市民的主体地位。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以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文明礼仪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道德素质。要通过舆论引导、典型示范、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等多种手段和方式,从市民日常生活入手,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搭建便于广大市民参与的载体和平台,充分调动全体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志愿者、创建监督员等各类队伍的作用,让文明城市创建成为全体市民的思想共识和行为自觉,从而夯实文明城市创建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坚持严格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要把“基础设施缺乏,交通秩序拥堵,市容环境不优”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力度,严格执法,整改到位。要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对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实现长效管、管长效。
(四)强化督办考核,健全问责机制
市创建办已草拟《广水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议市委办、政府办审核通过后,尽早予以印发。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对于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视察组成员名单:
张慧玲 市政协副主席
高贤成 市政协秘书长
秦传本 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李 琳 市政协常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 帆 市政协常委、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新洲 市政协常委、大洋塑胶公司总经理
梁瑞明 市政协常委、凯龙集团瑞达分公司总经理
梅雅均 市政协委员、市档案局局长
张大高 市政协委员、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永平 市政协委员、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长
吴晓梅 市政协委员、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