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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委员及活动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3-24 11:27:07   浏览数:

 

关于印发《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委员及活动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专委会、活动组: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委员及活动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已于37日经八届政协第二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1738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委员及活动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

 

 

为加强委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委员及活动组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政协委员考核内容

(一)履职(80分)

1、提出一件提案建议,被审查立案的第一提案人20分,联名提案人15分;被转作社情民意信息的,第一提案人15分,联名提案人10分。

2、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或收集一篇文史资料20分。

3、参与服务一个重点企业项目20分。

4、独立或与其他委员联合结对帮扶一家困难群众20分。

(二)考勤(10分)

参加政协全会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小组讨论会议一次扣1.5分。参加政协常委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参加市政协、活动组组织的其他会议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5分。

(三)学习(10分)

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本、有学习内容记录5分,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5分。

(四)加分(4-10分)

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委员给予加分,国家、省、地、市级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二、镇办、市直界别委员活动组考核内容

(一)自身建设(25分)

1、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5分。

2、及时做好活动登记、建立完善委员履职档案5分。

3、基本设施制度完善、活动台账及来信来访登记完整、委员履职档案健全5分。

4、本活动组委员或政协工作者在广水政协网站宣传政协工作上稿4篇(原则上每季不少于1篇)10分。

(二)履职重点(40分)

1、提交督办提案建议(10分):组织本活动组委员开展调研撰写提案活动不少于25分;积极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活动5分。(活动台账有记录)

2、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或收集文史资料(10分):督促本活动组委员人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或收集文史资料1条(篇)以上10分。

3、参与服务企业项目(10分):组织本活动组委员联系服务对象不少于5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件以上10分。(无计划安排、无活动记录不得分)

4、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0分):组织本活动组委员人均立或与其他委员联合结对帮扶一家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件以上10分。(无计划安排、无活动记录不得分)

(三)经常性活动(35分)

1、组织4次以上集中学习(每季不少于1次)20分。

2、组织不少于1次视察并及时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视察报告15分。(不及时报送视察报告的不得分)

(四)加分(10分)

活动组结合工作实际至少开展1次调研或基层协商(界别协商)活动10分。(无调研报告或协商记录及成果的不得分)

三、考核程序及成果运用

(一)考核工作由分管主席负责,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委员由各镇办、市直界别委员活动组在考核组的指导下组织考核,并报委员工作委员会备案;政协常委、各活动组的考核,由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年底前统一抽调委员,成立考核专班进行交叉考核。

(三)委员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或不参加考核的委员为不称职。各活动组委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推荐政协全会受表彰人选不超过10%;委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原则上考核推荐1名受表彰人选。各活动组推荐的受表彰人选,应事先征求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的意见。

(四)考核结果在政协全会上予以通报;对量化考核排名靠前的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会上予以表扬(原则上先进政协组织为10个、优秀政协委员30名、先进政协工作者10名);对考核不称职的委员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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