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委员及活动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专委会、活动组: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委员及活动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已于3月7日经八届政协第二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委员及活动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
为加强委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委员及活动组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政协委员考核内容
(一)履职(80分)
1、提出一件提案建议,被审查立案的第一提案人20分,联名提案人15分;被转作社情民意信息的,第一提案人15分,联名提案人10分。
2、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或收集一篇文史资料20分。
3、参与服务一个重点企业项目20分。
4、独立或与其他委员联合结对帮扶一家困难群众20分。
(二)考勤(10分)
参加政协全会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小组讨论会议一次扣1.5分。参加政协常委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参加市政协、活动组组织的其他会议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5分。
(三)学习(10分)
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本、有学习内容记录5分,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5分。
(四)加分(4-10分)
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委员给予加分,国家、省、地、市级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二、镇办、市直界别委员活动组考核内容
(一)自身建设(25分)
1、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5分。
2、及时做好活动登记、建立完善委员履职档案5分。
3、基本设施制度完善、活动台账及来信来访登记完整、委员履职档案健全5分。
4、本活动组委员或政协工作者在广水政协网站宣传政协工作上稿4篇(原则上每季不少于1篇)10分。
(二)履职重点(40分)
1、提交督办提案建议(10分):组织本活动组委员开展调研撰写提案活动不少于2次5分;积极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活动5分。(活动台账有记录)
2、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或收集文史资料(10分):督促本活动组委员人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或收集文史资料1条(篇)以上10分。
3、参与服务企业项目(10分):组织本活动组委员联系服务对象不少于5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件以上10分。(无计划安排、无活动记录不得分)
4、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0分):组织本活动组委员人均独立或与其他委员联合结对帮扶一家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件以上10分。(无计划安排、无活动记录不得分)
(三)经常性活动(35分)
1、组织4次以上集中学习(每季不少于1次)20分。
2、组织不少于1次视察并及时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视察报告15分。(不及时报送视察报告的不得分)
(四)加分(10分)
活动组结合工作实际至少开展1次调研或基层协商(界别协商)活动10分。(无调研报告或协商记录及成果的不得分)
三、考核程序及成果运用
(一)考核工作由分管主席负责,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委员由各镇办、市直界别委员活动组在考核组的指导下组织考核,并报委员工作委员会备案;政协常委、各活动组的考核,由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年底前统一抽调委员,成立考核专班进行交叉考核。
(三)委员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或不参加考核的委员为不称职。各活动组委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推荐政协全会受表彰人选不超过10%;委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原则上考核推荐1名受表彰人选。各活动组推荐的受表彰人选,应事先征求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的意见。
(四)考核结果在政协全会上予以通报;对量化考核排名靠前的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会上予以表扬(原则上先进政协组织为10个、优秀政协委员30名、先进政协工作者10名);对考核不称职的委员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