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黄俊、代国友、王勇、匡光全、梅思军、杨纯权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花山水库生态保护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你们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利工作表示感谢,你们的提案提的很好,非常具体、针对性强。
近年来,市水利局不断健全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加大水资源保护和宣传力度,逐步取缔了黑洞湾等5座中型水库的水面承包合同;拆除花山水库养鱼网箱200多个,多次与花山水库水面承包方接洽、协商解除合同;此外,对举报大中型水库内“投肥、投饵”养鱼行为实行重奖,加大社会各界监督力度。经市疾控中心多次检测,6大中型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二类标准。目前,花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无矿产开发、无毁林开荒及其它污染水库水质的行为。鉴于花山水库和承包方于2006年签订了30年的承包合同,就解除水面养殖承包合同事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由吴礼明同志负责,水资源与供水管理科具体办理;二是由于花山水库无力负担承包方提出的解除合同赔偿请求,我局已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汇报,将尽快完善合同解除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落实;三是已制定水库水面水质保护办法,将结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等活动,督促水库管理处加强巡查,严禁向水库内“投肥、投饵”。
同时,作为此提案办理的会办单位,市畜牧局一是拟定《广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将广水市生活饮用水源地(包含花山水库在内的9大水库、河流)二级保护区边界外延500米范围作为畜禽禁养区,对该范围内新建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实施零审批;二是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对该范围内的养殖场、户实行零容忍,需关停并转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农业局一是积极推广土配方施肥,二是大力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三是努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四是不断加快农村生态能源建设,五是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市林业局一是继续实行封山育林,停止审批林木采伐计划,对花山水库山区农户种植食用菌和花山林场转让后解决职工养老保险而提出的采伐计划,报请市政府同意予以批准;二是将花山水库周边林地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公益林范围给予补偿,并积极争取湿地保护区纳入保护;三是严格控制征、占用林地;四是搞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六是通过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增加森林资源总量,进一步改善库区生态环境。
市环保局一是将贯彻落实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饮水安全。再次全面排查花山水库水源地污染源,建立污染源名录;依法取缔花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对花山水源地每月进行一次常规监测,督促供水厂优化净化工艺、落实消毒杀菌措施;进一步规范水源地宣传牌、界牌、警示牌等环保标志。二是大力推进水库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合理确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养殖规模,科学划分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规模化养殖场;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适度集中,推进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建设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生态村创建活动。
市民政局对符合移民危房改造政策、有危房改造意愿的水源地特困移民,按程序纳入移民危房改造项目计划,待房屋建成验收后给予资金补助。
关于水价问题,市物价局表示我市已于2014年调整了水价,目前不适宜再次调整水价。
尊敬的各位委员,衷心希望你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水利事业的发展,我们将虚心听取你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