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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2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6-9-29 15:46:58   浏览数:

市质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26号提案的答复

 

郑家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我局巳收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梯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目前广水市电梯的数量巳经达到八百多台。近几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影响比较大的电梯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产生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人们造成很大的心理恐慌,乘坐电梯时缺乏安全感。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非常好,我局非常重视电梯安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 如下:

一、要求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电梯安金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6月22日、23日我局会同安监局、随州市特检院、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物业管理分别在国际现代城三期和中懋和府小区举行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广水电视台在6月25日的广水新闻中进行了宣传报导。通过这次演练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电梯安全知识,提高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乘坐电梯的安全感,最大限度的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在用的电梯每年都必须进行定期监督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我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会不定期的对广水境内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拒不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经发现超期未检的电梯接近100台,我局已对超期未检的使用单位,均下达了安全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截止今天,已完成整改的80余台。

三、我局负责安全监察人员、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广水辖区的电梯设计、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使用等环节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对发现问题的电梯单位会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拒不整改的我们将立案查处。

四、我局每年定期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着力推动“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 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同时推动建立维修资金简便使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梯故障统计和风险分析监测等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 治格局。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对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的内容正是我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二检查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三检查电梯是否进行定期监督检验;四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有证;五检查维保情况;六检查其合格标志和警示标志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电梯使用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拒不整改的我们会立案查处。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共检查小区15余个,电梯210余台,发现存在隐患的小区10家,下安全指令书7余份,巳完成整改5家。

五、如果住户在乘坐电梯时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可以拨打12365或0722-6234318进行投诉,我局工作人员会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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