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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林业生态发展调研报告
日期:2015-11-27 17:32:45   浏览数:

 

 广水市林业生态发展调研报告

市政协调研组

 

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从5月中旬开始,市政协组织4个调研小组分赴17个镇街、2家国有林场和林业部门,共走访座谈700余人,察看现场40多处,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基本摸清了我市林业生态发展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林业生态发展现状评估

我市林地面积186.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47%,其中有林面积15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41.1%,活立木蓄积量324m3,每年释氧量255万吨,是武汉城市圈北冀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市林业资源丰富,有木本植物65147355种,野生动物100余种。境内有中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大贵寺省级森林公园,其中中华山还被列为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广水处于南北气候交汇带,光热资源丰富,适宜多种经济作物生长,对于林果业生产也比较有利。

(一)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但重栽轻管问题突出

建国以来,广水市林业经历了三个毁林严重期和四个发展保护期。上世纪50年代后期大办钢铁,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荒种地,90年代中期造纸业兴起,森林资源都遭到严重破坏。上世纪90年代初期和末期,全省开展了两次“绿化达标”活动,但由于缺乏项目支撑,活动成效不大。2002年以来,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通过项目资金扶持造林,广水5年间共获得退耕还林项目资金近2亿元,造林29万多亩,有力地推动了广水林业生态发展。近五年来,国家林业补贴项目逐年增多,我市通过项目造林、政府组织义务造林、公司大户造林等多种形式,每年造林面积平均在5万亩左右。我市有35万亩林地被纳入生态公益林,享有国家项目资金扶持得到了良好管护。2012年,按照随州市政府封山育林政策要求,我市对所有规划林地全面进行封山育林。此外,随着农村常住人口的大幅度减少,以及能源结构变化、消费结构升级,木材的实用性需求大大降低,毁林盗林现象有所减少,对林业发展、生态修复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许多地方重栽轻管、一栽了之的现象突出存在,依然是“年年栽树年年荒,年年还在老地方”。除3家国有林场外,全市几乎没有专业护林组织和专项护林经费。林业管护缺位,导致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盗砍乱伐仍然存在。林业执法不严,对林业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震慑不够,加之办案中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导致逢砍必超、只砍不栽成为林业管理两大难题。在问卷调查中,49%的受访者对林业管护工作不甚满意;55%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地区近三年发过山火;35%的受访者反映当地存在人为盗林毁林现象。由于管护抚育不够,我市林地面积虽大,但林分质量不高,每公顷蓄积量32.35m3,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9m3 /公顷。

(二)林业产业初具规模,但“大林业小产业”格局没有改变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大部分林地确权到位,激发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也吸引了部分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目前,全市林地流转总面积68万亩,其中千亩以上流转大户、企业共流转林地50万亩,流转面积在万亩以上的企业有8家,涌现了不少林地流转集约化程度较高的林业企业和大户。如:湖南泰格林纸集团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中华山林场19173亩林木、林地,已成功改造低产低效林营造湿地松林9000亩。十里办事处快活岭村村民袁斌卖掉在外地经营多年的企业,回家乡种植红心猕猴桃。长岭同兴村在外办企业的向诗德回乡建油茶基地。在他们的带动下,林业专业合作社随之兴起。全市林业合作社有271家,社员13491人,2014年收入24360万元。目前,食用菌、油茶、丰产用材林已成为林业支柱产业。食用菌栽培种植规模达到6000万棒(袋),油茶面积14.7万亩,速生丰产用材林10万亩。

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虽初具规模,但小产业格局没有改变。由于缺乏龙头带动,缺乏拳头产品,林业产业“小而散”的局面没有改变,林业产业链条也无法延伸,目前全市没有一家上规模的林产品深加工企业。2014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1743元,其中林业收入2600元,占比仅22%

(三)林权改革没有到位,林地流转有待规范

2007年以来,林权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林地流转,促进了林业发展,但是也存在着林权改革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确权不清,林权重叠、一地多证问题较严重,林地纠纷在每个镇街(林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为避免林地纠纷,没有将林权证完全发放到位,有的镇街甚至没有发放林权证,使林权制度改革虚化。改革的不到位,导致一些地方林地责、权、利不清,严重制约了林业发展。武胜关镇南新村丁传贵承包了2300亩林地种植松树、杉树,因林地产权纠纷,使其种植了27年的林木既不能采伐也无法转让。一些地方虽然林权改革到位,但许多林地特别是植被很好的林地被确权后,由于政策限制不能开发利用,村组、林农没有管护积极性。确权到集体的,村集体将其视为包袱;确权到户的,林农置之不理、放任自流的现象很多,有的甚至监守自盗。

此外,在实施林地流转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流转不规范,农民利益难保障。流转合同大都由流转双方自行商议签订,很多合同中农民利益难以保障。全市林地(包括林木)流转价格每亩每年从2元至20元不等,有的流转几年后还未支付流转费,有的经常赊欠流转费,带来不少民事纠纷。二是流转缺乏行政监督,大批林地被闲置。大多数流转者的流转面积与实际开发能力不符,有的企业甚至以流转之名,行圈地之实,获融资之利。2008年以来,武汉长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在6个镇街(林场)流转林地近8万亩,除了3000亩开发种植一年后被闲置,其它林地至今仍未开发。全市68万亩流转林地中,闲置面积达50万亩,闲置率74%。由于缺乏制约机制,这些闲置林地既没有开发利用,也不能收回,造成了林地资源极大的浪费,同时还增加了管护成本,加大了管护难度。三是缺乏引导,流转效益未充分发挥。有的流转大户或企业没有经过规划就匆匆上马,导致项目受阻甚至失败。

(四)基层林业站形同虚设,执法队伍责任不明

镇街林业站本应该是最基层的林业管理部门,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林业站归各镇街管理。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时,每个镇街林业站都配有6名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全市共102人。如今,各林业站实际在岗专职人员35人,有9个林业站仅剩1人,这些专职人员也大多在镇街有兼职任务,有的林业站实际只剩下“半个人”。原有的转岗人员大多不愿再回到林业站,认为在镇街政府机关工作经济待遇好、政治上有前途。一些镇街林业站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在岗人员临时思想严重,专业技能缺乏,工作被动应付,也难以取得执法资格。许多林业站只能成为上传下达的中转站,处于半瘫痪状态,导致林业政策“沉不了底”,与群众见不了面,更谈不上指导组织实施林业项目。目前,全市所有的林业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均由林业部门4个二级单位共12人负责,基层林业站无法提供帮助。同时,也使林业执法监督管理难到位,林木采伐计划执行情况无人跟踪,人为毁林盗林案件也缺乏监管,得不到及时处理。

全市涉及林业执法的有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大队和两个木材检查站,共有执法人员78人。虽然这些均属林业部门的二级单位,在林业执法上也各有分工,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多头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不明等问题。在人事管理上,森林公安属政法编制,归公安、林业双重管理,另外3个单位则是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在职责分工上,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大队分别负责处理盗伐5m3以上和5m3以下案件,但是在基层林业站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两个单位仅37人难以顾及全市150万亩有林地的巡逻执法。目前,既没有分片包保责任,也无考核监管机制,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执法责任难以到位。两个木材检查站负责在各自规定的线路查处盗砍盗伐案件。杨家河木材检查站由于国道改道已基本停止运营,蔡河检查站也由于经费不足运行艰难。林业执法队伍的现状,导致全市林业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现象普遍存在。

(五)“绿满广水”力度空前,但难以持续

今年,市委、市政府按上级要求启动了为期三年的“绿满广水”行动,从目前开展情况来看,有几个亮点:一是力度大、投资多,参与面广,效果明显。市“四大家”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职、部分规模企业负责人、在外广水人和企业、林业大户等参与了植树造林,目前累计投入造林资金1.75亿元,完成造林10.9万亩,是近些年投资最多、造林面积最大的一年。二是规划详实,布局严密。三年的“绿满广水”行动,从资金投入、管护到产业布局都有比较详实的规划方案。三是验收后拨付管护资金。造林项目验收合格后,市政府将拨付管护资金,以确保造林成效。

虽然今年的“绿满广水”活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也存在难以持续的问题。一是市场主体积极性不高,行政投入成为主体。社会主体造林投入4200万元,造林1.8万亩,分别占总投资的23.6%、占总面积的16.5%;其余都是项目资金、财政投入、单位筹资等行政性投入。二是后续资金筹措难度大。“绿满广水”总目标是造林28万亩,在未来两年里,仍有17.1万亩的造林任务。按照今年的投入比例来估算,至少还需要23亿元的资金投入。如果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不能调动起来,单靠行政投入,显然难以保证后续资金。三是管护责任落实仍然是最大难题。10.9万亩的造林面积中有9.07万亩是义务造林,造林主体和受益主体不同。尽管活动要求造林主体要负责管护三年,但是三年以后,许多尚处于抚育期的幼林管护责任没有明确的主体。如果后期由于管护不力导致林地毁损,将会使大量人力、财力投入付诸东流。

二、导致林业发展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重视不够,缺乏全市林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统一规划

林地面积虽然占了全市国土面积的47%,但在市政府与各镇街签订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责任书中,却没有一项林业发展的指标。在广水经济社会发展中,林业的位置不高、份量不足,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定位,更没有一个经过科学论证的长期发展规划,被动执行上级政策多,自主规划发展不够。

(二)认识不清,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被剥离

林业有三大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这三大效益是统一的、综合的、平衡协调的。片面追求或剥离某一方面,都会损害林业的发展。出于对掠夺式开发的预防,对采伐后能否及时更新造林的顾虑,对放宽政策后出现的疏于管护问题的矫正,我市采取了一系列封山重管的政策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长此以往,只栽不伐,只育不用,也不能给林农和社会带来经济效益,限制了林业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如:我市林木年生长率4.7%,年生长量1415m3。“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对我市下达的采伐限额是每年9.93m3。但我市三年来共审批采伐3.47m3,占省厅采伐限额的11.6%。“只准栽不准砍”使许多林农陷入了“端着金碗讨饭吃”的困境。

对林业资源进行杀鸡取卵式的掠夺开发应当严厉打击,但矫枉过正的管控也不可取。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导致林农缺乏合理范围的自主经营权,极大地限制了林业发展,由于没有利益的补偿也削弱了林农的积极性。近年来,林业管护难度加大,一些林农对自己的林地漠不关心,有些村甚至发生森林火灾要靠出钱请人灭火。

(三)机制不健全,林业管理粗放

林业基层组织空虚,执法队伍体制不顺,导致管理粗放,林业项目宣传不到位,林业政策执行不到位。镇街虽然有组织、督促护林的责任,但由于林业工作不纳入考核,且缺乏管护经费,一些镇街(包括村组)只是在当地发生森林火灾后紧急组织扑救,平时则少有过问。林业执法和管护都浮在面上,在基层没有着力点,着不了地、沉不了底。

(四)投入不足,林业发展受限制

国家林业补贴项目和资金不少,但大多是扶持造林,用于林业管护和产业发展补助少,且点多面广,资金分散。除了“绿满广水”活动外,地方政府对林业投入也极有限。2013年、2014年,市政府对林业投资共23万元。各镇街地方政府的投入也多用于组织造林,在林业管护方面没有资金投入,在产业发展方面缺乏政策扶持。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林业管护工作的开展,也限制了产业发展。林业从种植到产生效益,中间需要多年管护和大量的资金投入。武胜关镇兴林林业合作社发起人闵传金算了一笔账:闵传金兄弟四人共种植了2500多亩杉树,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计算,15年后纯收入将达到2000万至2500万元,但成本需200万至300万元。尽管国家有鼓励林权抵押贷款等相关政策,但由于林业周期长、贷款回笼慢以及林权纠纷多等因素影响,大多数银行不愿开展林贷业务,我市目前仅有邮储行一家开展此项业务,2014年,全市林贷资金只有6800万元。资金不足导致大部分种植户、合作社只能采取阶梯式发展的方法,逐步扩大种植规模,产业发展缓慢。

    三、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一)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科学规划林业发展

广水地处大别山、桐柏山两大山脉交汇处,是长江、淮河两大流域的分水岭,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生态在广水战略发展中的重要位置。目前,广水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拓展至“两圈两区三带”,其中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都是以发展生态为主。广水处在各个区域发展战略的节点,森林资源丰富,林地占比高,发展潜力大,生态立市是有利于广水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

1积极争取将广水市调整为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当前,广水属于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产品主产区,应该争取将广水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域划分调整后,可享受国家政策扶持,有利于争取实施多项林业生态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补偿,同时,可以与多个以发展生态为主区域的发展规划进行对接。

2坚持生态立市,编制林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兼顾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改善,编制我市林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林业发展。将规划与旅游业发展规划统一起来,多规合一。制定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林业生态发展纳入各镇街的年度绩效考核,强化镇街责任。

3、划定生态保护区域,对接碳汇交易市场。在严格管护现有的35万亩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政策,扩大生态公益林范围。出台加强生态保护的意见,划定生态保护区域。将国有林场、天然林以及重要水源地、主要山脉沿线的林业资源纳入生态保护区范围,明确界限,成片保护。主动对接将于2016年全面启动的全国碳汇交易市场,优先将生态保护区的林业资源推向交易市场,把资源变成资产。

   (二)加强管护与执法力度,严守林业生态红线

1、落实管护资金。市政府统一筹措林业管护资金,直接拨到镇街、村组,并层层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员,依据《林业法》规定,明确各级政府的管护责任。对林业生态发展较好的村、镇给予以奖代补等方式奖励。

2、完善林业执法体系。要建立完善基层林业站和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检查站相结合的立体综合执法体系,加大对林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要加大林地资源的巡查力度,对有林地实行分片包保制度。实行常设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在地理位置重要、流通量大的地方增设流动检查站。

(三)扶持林业产业发展,走绿色崛起之路

 

1、明确思想认识,摆正林业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辅相成,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不可分割。单纯为保护而保护,忽略林业产业的发展,必将导致广大林农和社会投资主体丧失发展动力,也使生态保护缺乏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一味地注重经济效益过度砍伐忽略生态保护,竭泽而渔,将导致森林资源枯竭,最终林业产业只会成为无源之水,走向末路。任何将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剥离的认识都是片面的,有害的。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严格保护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保护区内的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其他林业资源,释放林地活力,让林农从中获益,才能激发广大林农、社会投资主体的内在动力。同时,严格落实“采伐后必须更新造林”等相关林业政策,促进林业资源循环利用、永续利用,真正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地流转。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对存在纠纷的林地重新勘测定界,确权到位,彻底解决林权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对于流转面积达千亩以上的大户和公司,在流转前要审核把关,流转后要加强监管,督促其及时开发林地。要出台相关规定,对林地长期闲置的流转大户和公司给予相应的处罚。

3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现有支柱产业。根据现有基础,继续发展壮大油茶、速生丰产用材林、食用菌规模,培植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真正形成大规模、大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将林业发展与旅游、农业、养殖业发展对接,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养殖业。鼓励、扶持发展林下经济、林果经济、观光林业等“不砍树也致富”的循环经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通过对残次林、低效林进行更新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能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制定扶持、奖励办法,培养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合作社和大户,带动更多林农致富。积极协调,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林业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四)健全林业基层管理组织,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1、夯实林业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基层林业站的力量,每个镇街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林业管理人员,或根据各镇街林业资源分布情况,在全市设10个左右的林业(中心)站,每个林业(中心)站配备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将林业站管理权限收归林业主管部门,执法权下放到各林业站,让林业站充分发挥各项管理职能。以市或镇街为单位,成立护林防火专业队伍,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2、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是林业生态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方案已经出台,要按照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五)引导社会主体参与,为“绿满广水”增添后续动力

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规范林地确权的同时,通过林业补贴、奖励政策等多种途径,引导林地向工商企业、造林大户集中,鼓励农民以地入股,与龙头企业、造林大户合作造林,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林业,调动各方面造林积极性。要切实抓好工程检查验收,严格落实管护资金。将义务造林中的“无主林”确权到户,落实管护责任,做到“谁受益谁管护”。

调研组名单:

傅本华    市政协副主席

      市政协副主席

胡亚明    市政协副主席

梅思卫    市政协副主席

汪维浩    市政协秘书长

孙阳春    市政协常委、科协主席

      市政协常委、环保局副总工程师

      市政协常委、农业局副局长

熊复名    市政协常委、文联副主席

余昌金    市政协委员、农办党委书记

      市政协委员、长岭镇政协联络处主任

梅思军    市政协委员、蔡河镇政协联络处主任

冯章辉    市政协委员、骆店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

张臣心    市政协委员、武胜关政协联络处主任

余亮生    市政协委员、林业局副局长              

      市政协委员、蔡河镇中心中学教师

陈文杰    市政协委员、中华山林场生产股长

李大亮    市政协委员、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明勇    市政协委员、广森园艺绿化公司总经理

      市政协委员、群兴广场行政总经理

裴东兵    市政协委员、应山国土所所长

何建中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提案委主任

张孝贵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科教文卫委主任

雷江燕    市政协机关正科级干部

秦传本    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      

张克勇    市政协委工委副主任

      市政协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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