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抗战惨案之三
日寇铁蹄下的广水镇
(一)
广水镇(广水街道办事处)位于应山县(现广水市)境东部,西距城关镇19公里,东距大悟县城关17公里,北距武胜关20公里。总面积6.78平方公里。镇区沿广水河呈带状分布,依山傍水,北靠中华山,东濒广水河,霞家河自东而西,长胜河自西而东,分别于镇区北南两端汇入广水河。镇区河段支流多而河床浅,每逢山洪暴发,河水猛涨,一片汪洋,相传因此得名广水。
据考古发现,春秋战国时期这里已形成集镇。镇南刘家畈有梁代义阳郡遗址。明洪武年间设有巡检司,嘉靖年间广水镇属仁义乡,清康熙年间为惠育乡广水店,1947年更名为中正镇,不久又改为广水镇。
广水镇地处南北要冲,清乾隆2年(公元1737年)设广水驿站,光绪25年(公元1899年)建广水火车站。抗战前为鼎盛时期,全镇人口约21000人,是湖北和河南两省重要商品交换地,信阳、罗山、光山、礼山、随县、枣阳等10多个县市的商人大多至广水购货,运出货物以粮食、棉花、猪鬃、毛皮、梓油为大宗,运进货物以糖、盐、火纸、布匹、染靛、五金为大宗。日军侵占后,大部分街道被划为军事区,商业被日伪合作社控制,商人大多逃散,市面萧条,人口剩约7000人。日本投降后,工商业又获生机,人口猛增到22000余人,中小商贩比战前增加一倍多。至建国前夕,有各类行栈店铺作坊2900余家,小型烟厂、米厂、肥皂厂15家。
(二)
自1938年6月日军飞机轰炸广水镇到1945年投降,日军在广水实行残酷轰炸、“扫荡”、“蚕食”和“三光”政策,对广水抗日武装和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进行疯狂的大屠杀,犯下了一桩桩罪行,制造了一笔笔血债。
1、日机轰炸。1938年(民国27年)6月,日军3架飞机第一次轰炸广水票房、电报局、毁房屋20余间;农历七月初七,广水街道第2次遭空袭,日军出动飞机9架,时而俯冲轰炸,时而低空扫射,肆虐近2个小时。街上居民杨明山父子准备乘车到黄陂去,飞机轰炸时,躲在铁路桥下小涵洞内,没想到被敌机发现,小涵洞被炸塌,包括杨明山父子共20多人全部死在里面。据粗略统计,这次事件死伤达220余人,毁坏广水朱氏街、三道街、庆丰银楼、武元桥等处房屋20余栋。7月28日、 8月22日,日机6次空袭,每次3架、6架、9架不等,炸毁烟叶2车、房屋500余栋。此后,日机常沿京江铁路空袭,主要目标是铁路、公路和桥梁。至此铁路多次被炸断,广水铁板桥和刘家河铁路桥被炸毁,铁路沿线老百姓死伤80多人。
2、任意屠杀。1938年(民国27年)10月29日(农历九月初七)9点左右,日军马队数十余骑,由应山城关窜入广水,国民党军队战败,广水遂告沦陷。日军侵占广水后,一面兵分东南北三路,追击国民党军队,沿路看见身着灰黄色短衣的人便开枪射击,或用刺刀捅死。仅广水东1里许黄家岗公路旁就枪杀了5人,其中有1个30岁妇女和1个2岁的儿童。一面派兵挨家挨户搜查,大开杀戒,广水街头巷尾、室内室外陈尸200余具。广水日伪第一任维持会长易祥生用一块大洋埋1具尸体的价格请人掩埋尸体,共用了200多元,其中从易常五家拖出死尸8具,杨书应家拖出5具,龚竹如家、李氏祠家也各拖出死尸2具。四乡群众自动掩埋尸体而又未领取报酬者,尚未计算在内。这次日军在广水的屠杀达300余人。其杀人方式多达20种:(1)枪杀;(2)刀杀;(3)凌迟,从脚下往身上用刀戳,慢慢刺死;(4)淋煤油烧死;(5)狗咬死;(6)倒吊死;(7)用硫酸腐蚀死;(8)用凉水拌煤油和热水灌死;(9)夏天绑置烈日下晒死;(10)烧铁器烙死;(11)绳绞死;(12)石压死;(13)高处推下坠死;(14)坐水牢或石灰牢闭死;(15)饿死;(16)投水中淹死;(17)活埋死;(18)火炕死;(19)将人系在马或汽车后拖死;(20)在铁刺上滚死。占领广水后,日寇在街上多处设立岗哨,居民过岗必须向哨兵鞠躬行礼,稍不顺意即遭哨兵屠杀。一天,广水街北庙前做小生意的邹家福过岗时,哨兵认为其礼数不周,当场将其枪杀。沙沟一哑巴上街卖柴,被哨兵问话未答,也遭杀害。不几天,一位中年农民来广水卖柴,哨兵说他过岗违礼,竟被活活摔死。这样的暴行时有发生。日本宪兵队还经常随意抓人,施用毒刑,残杀百姓,仅1938~1939年就杀死100多人。主要毒刑有:灌辣椒水、踩肚子、钉膝盖、穿手心、活剥皮、滚铁丝网、活埋、割肉、砍头、吸血、点天灯等。日本宪兵队是人间地狱,被抓进去的人,不是死就是残。有时,日寇还向村舍随意发射炮弹显威风,造成人畜死伤。日寇还经常三五人一伙下乡抢劫作恶,随意向人开枪或挥刀屠杀。
3、奸淫民女。1938年(民国27年)11月6日(农历十月初五),日寇驻广水头目佐和司令官放纵士兵到处奸淫掳掠。中午,六七名日寇在戴家巷子(现广水北搬道房下)发现一名戴姓妇女,轮奸达1个多小时。事后,该妇女被抬回家,不省人事。一星期后,两个日本兵又在朱氏街(现广水二医院后面)把1个十多岁裴姓小姑娘撵到张清富屠夫家进行强奸。小姑娘的母亲急忙到警察所报告,警士张华堂到张清富家去推门,1个日本鬼子抽出腰刀,把他撵跑。随后,驻应山日军洪桐部队胜物少校命令广水维持会送五六名妇女去应山“慰安所”,供日军玩乐。
4、强占土地和民房。日寇在广水墩子山下建立“军事区”,范围南至武元桥的大沟边(现橡胶厂),东到铁路边,西达现电厂至汽车站一线,占地约2万平方米,占民房约200余栋。军事区的居民都是空手被赶出家园,不准携带任何物品。日寇驻广水头目佐和在广水铁路学校设立指挥部,为使指挥部与广水居民隔离,日军又强拆民房100余间。被驱逐出军事区的居民近千人,他们携儿带女在西河一带搭起简易棚,借以遮避风雨。军事区以外的人行要道设立岗卡,戒备森严。哨所边的过往行人,一是要行弯腰礼,二是要检验“良民证”,三是要看左右手掌,四是要搜查全身。如有失“礼”者,无“良民证”者,就送交宪兵队,受尽酷刑。身上随带有鬼子喜爱的物品者,先打两耳光,然后把物品夺去。凡是日寇哨所视线内的百姓,都难逃此厄运。
5、贩卖毒品。日寇在广水公然支持贩卖鸦片及海洛因等毒品。当时广水人口仅7000人,大小鸦片烟铺就有30余家,吸食毒品者竟达500人。维持会和警察所的人员中也有很多食鸦片或海洛因的。有一天,宪兵队的通译(翻译官)拿着2个装满海洛因的猪尿泡叫日伪合作社帮他销售。社长杨焕然感到事关重大,向日宪兵队报告了情况。结果,宪兵队长反将杨焕然、副社长易少唐和总务课长姚子鸿等人狠打一顿,并令其保密,绝对不许他人得知此事。日寇大肆贩毒,使很多人身心都受到残害。
6、掠夺和搜刮钱财。日军不仅以武力直接毁坏和抢掳广水财物,而且以经济方式间接掠夺,其主要手段是控制货币和利用商业搜刮资财。日军一进广水,市面上先是使用其随带的“军用手票”,还容许我国原有货币同时流通;但不久便全使用“军用手票”,后来又改用汪伪发行的“储备券”。几经改变,货币急剧贬值,物价飞涨,老百姓深受其害。同时,多家日本商行如“三菱”、“瀛华”等很快就在广水开店营业。这些日商利用日军控制铁路之便,从外地运来大批生活日用商品,如盐、糖、烟、酒以及火柴、罐头、汽水等,在广水倾销,换回废铜、铁等军用物资,以及米、麦、木梓油、牲畜和蔬菜等农副土特产品。他们高价卖出,低价购进,其中卖出的价格竟比原价高出10倍,以此大量掠夺和搜刮广水钱财。
(三)
日军占领广水镇后,实行军事上占领,政治上统治,经济上掠夺,文化上奴化,身体上摧残,精神上毒害。其灾难是毁灭性的,损失是无可估量的,创伤是难以愈合的,其损失和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口急剧减少。日军武装侵略广水镇,实行残酷的“三光”政策,以轰炸、屠杀、行刑、强奸、毒害等各种非人方式,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有据可查的就有638人,其中飞机轰炸死亡330人,直接被枪杀的300人,被强奸和强迫当慰安妇的妇女8人,另有500人被毒品所害。还有被折磨至死,协迫修工事、做劳工伤亡的,无法统计。抗战前的1937年,广水镇人口达到21000人,日军占领后人口急剧下降,到1946 年仅有7000人。
2、财产损失巨大。一是房屋损失。日机炸毁电报局房屋20间、烟厂房10栋以及朱氏街、三道街、武元桥、庆丰银楼等处房子500栋,按省统计局抗战损失换算办法参考标准,公房每栋2885万元,私房每栋707万元,合计损失924940万元(法币);二是公共设施和古建筑损失。①易氏祠堂位于广水镇中山街。其房屋为明清古建筑,分为前后五层,每层三间,四院八厢房,房屋共23间,总面积约750平方米。抗战期间遭日军严重毁坏。有的已倒塌,有的门窗全拆,只剩房屋框架。现存残破石象、石坊等,损失约16000万元(法币)。②闵六候住宅位于广水镇中山街。其房屋为清代建筑,分为前后五层,每层三间,四院八厢房,房屋共23间,总面积约750平方米。抗战期间,遭严重毁坏,损失800万元(法币)。③桥梁、公路、铁路、城楼、街道及附属设施大部分被破坏,损失约50亿元(法币);三是工商业损失。抗战前广水镇有大小商号1000余家,资产户平800万元左右,主要是库存的商品,日军占领后商家被迫逃难,资产和商品大都遗弃或丢失,损失约90亿元(法币)。四是居民用具损失。全镇21000名居民,14000人离家出走沦为难民,其家具、用具和衣物等生活用品大都毁于战火之中,以每人15万元计算,损失21 亿(法币)。以上四项合计损失255.17亿(法币),折合银元2551万元。
3、基础设施破坏严重。车站、铁路、桥梁、银行、工矿企业、主要商业街道等基础设施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有的战后得到修复,有的从此永远消失,使该地经济实力、经济地位明显下降,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4、市场经营萧条。广水位于鄂豫两省四县交汇处,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健全,是周围信阳、罗山、花山、大悟、应山、随县、枣阳、红安等10多个县市重要商品交换地,日军占领后,实行残暴统治,破坏市场经营环境,商人大多逃散,工厂停业,店铺关门。
5、人民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大批人失去工作,生活无来源,吃了上餐无下餐,房子被炸、被烧、被拆或被日军侵占,住无定所。
附:史料来源和史实查证
(一)采访见证人
梁立朝、刘国元、周子占、易新华等
(二)查阅的档案、文献资料
1、鄂档L53—5—5530《应山抗战史料》第46页。
2、《应山文史资料》第二辑中《日军在广水罪行录》一文第14—19页。
3、《广水文史资料》第三辑中《日军在应山的暴行》一文第127、128、130、134页。
4、《应山县志》第517—518页。
5、《侵华日军在湖北暴行》中《四大姚家湾惨案》一文第112—113页。
(张家金 彭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