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免)去蔡诗改等7名同志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1月9日经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广水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蔡诗改、陈亚民、章国强、张保华、张一君等5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寿行、卢宏权等2名同志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
关于辞(免)去蔡诗改等7名同志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1月9日经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广水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蔡诗改、陈亚民、章国强、张保华、张一君等5名同志辞去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寿行、卢宏权等2名同志政协广水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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