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协商论坛论文选登之二十七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
余 华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数量持续攀升,且呈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其中主要是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五类青少年”。
一、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现状
据统计,全市28岁以下青少年274500人,其中留守儿童87890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17490人,闲散青少年35670人。 2014年,全市25周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21件、31人。其中未满18周岁8件、13人。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服务管理部门难以履行职责。目前,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是一个临时机构,乡镇、街道、社区没有专门机构,由团组织代管,致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机构,无人员、经费,难以有效履行职责。
2、管理难度大。“五类青少年”一般思想比较消极,往往是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好、社区管不上、公安无法管,使他们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难以形成合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学校、家庭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来完成。但由于涉及面太广,难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三、几点建议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具有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等特点,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整体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工作规划,配齐配强工作队伍。
(二)要做好教、管、转等基础工作。一是针对18周岁以上失学失业且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要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基础上开展就业培训,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帮助他们正常就业。二是要着力实施社区矫正帮扶。深化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动,采取志愿者(团队)结对帮扶模式,组织社区志愿者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就近与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结成对子,从思想引导、行为矫正、心理疏导、就业导航等方面开展长期帮扶,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三)要发挥整个社会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基础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要对闲散青少年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社会闲散青少年档案,全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二是教育部门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减少在校生向社会的非正常流入。
(四)要制定救助管理方案。一是要加大对专业乞讨儿童幕后组织者的打击力度,维护未成年的权益。二是要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站的作用,对认定为被拐卖、拐骗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三是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建立“流浪儿童专项救助基金”,鼓励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流浪儿童捐款。五是要建立流浪儿童身份证。对街头流浪乞讨儿采血,将他们的DNA录入全国打拐数据库,建立流浪儿童身份证,方便找寻。
(五)要建立统筹协调机构,综合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一是要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进城就学问题,确保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大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寄宿条件,保证农村外出务工者子女“不但有学上,而且能够上好学”。三是建立留守儿童教育、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在村委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服务中心,建立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档案,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四是中小学校要针对“留守儿童”,开展专门的教育和服务。要定期对留守儿童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要开通亲情电话,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交流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得到亲情关爱;引导“留守儿童”用书信与父母沟通,密切孩子与父母的沟通,感受亲情温暖。
(余 华 广水市政协常委,共青团界,现任团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