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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协商论坛论文选登之十四:关于科学实施土地整理的建议
日期:2014-12-1 16:26:05   浏览数:

 

“三进”协商论坛论文选登之十四

 

关于科学实施土地整理的建议

 

 冯章辉

 

 

近年来,我市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的土地整理项目。骆店立足当前农业发展和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两轮土地整理项目,有效促进了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规划、监管不力等原因,使土地整理工作留下了许多后遗症。

一、土地整理的基本情况

骆店镇共有耕地面积46000亩,是全市的农业大镇,也是发展节水避灾农业的特色乡镇。其中燕子山河沿岸及平洑路沿线的耕地,由于地势平坦、水源条件好,历来是我市粮食的主产区。截止目前,骆店全镇共争取到了两轮土地整理项目:第一轮为骆店、石堰、远景、鲁班、团结等5个村,共计10000亩;第二轮为三桥、红桥、骆店、石堰、陡坡、草店、灵山等7个村,共计20000亩。项目区面积总数占到了全镇耕地面积的60%以上,几乎包括了平洑路沿线的全部良田,涉及全镇60%以上的种粮农民。项目建设质量直接关乎全镇农业生产及农民收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验收把关不严,质量问题突出

一是田块整理不平,田埂碾压不实。部分田块高度差超过20㎝,有的甚至达30㎝,加之新田埂浮土堆积,碾压不实或未经碾压,不能装水,无法栽植水稻,2012年度项目区中的石堰、骆店几个村经施工单位整改,有所改善,但团结、鲁班等村仍有近200亩水田仍未返工,导致抛荒。

二是沟渠排灌不畅,U型槽安装质量差。部分沟渠不通,未与水源田头相接,田块无排灌渠;部分灌渠出水口高于进水口,形成倒放;U型槽安装时底部未夯实,未打水泥垫层,塌陷渗漏,水泥勾缝不实,槽边未夯实压顶。

三是工程实施未到位,影响正常耕作。塘堰清淤未到深度,影响蓄水;塘泥未散开,直接堆放在附近农田,机械无法下田;部分泵站出水管未安装到位,有的仅长三四十米,有的泵站时隔两年仍未试机移交。

(二)征求民意不够,设计脱离实际

一是工程设计群众不知情。具体实施过程中,工程设计单位为了效益,图快图省,一个村上千亩面积,短的一天就要做完作业调查,可以说是走马观花、挂一漏万。项目区的群众普遍反映,对工程设计、施工内容、质量标准等不清楚,无法有效配合和参与监管。

二是工程的主要投入与实际要求脱节。就骆店项目区而言,最突出的问题是水源建设和排灌设施未完成到位。主要有:在水源建设方面投入不够,塘堰清淤量不够,硬化较少;泵站灌溉面积不够,部分引水渠没有建设到位,抽水不能到需要位置等。这与农业发展的需要背道而驰。

三是工程的调整变更较难。项目中难免会遇到比工程设计更加复杂的现实问题,但由于施工方无权更改,管理方与监理方又难以及时达成一致,一些设计方案不能及时有效进行更改,导致群众意见大,工程阻力大。

(三)土地肥力流失,短期难以恢复

由于土地整理只是对耕作土层进行物理化作业,耕地实施整理后土壤质地发生变化,土壤有机质和其它养分流失较大,土壤肥力下降严重,农作物的收成和农业综合效益受到影响,一般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地力才能恢复。

(四)权属变更较难,分田矛盾突出

土地整理是对已利用土地进行治理、调整和重新配置的过程,通过土地整理往往改变了土地现状,原来的权属界线、用地位置、土地质量和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必然涉及到田块重整、权属重划和利益再分配等诸多关系土地承包人的切身利益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稍不留意就会引发各类矛盾。

(五)后期管护缺位,工程效益打折

工程完工验收后,移交村组管理。因当前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而塘堰维护、机耕路养护、泵站管护非个人家庭所能承担,村集体经济多为空壳,无能力承担管护费用。项目后期管护没有资金来源,无管护主体,导致先建后损,不能发挥正常工程效益。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土地整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府优惠政策,激发干部群众开发整理土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推动土地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优化工程设计,充分贴近实际

工程设计要全面、深入、细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项目区群众是土地的“主人”,也是土地整理的“受益人”,理应有权参与到项目设计与实施的过程中。工程设计要因地制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不能平均分配资金。工程实施中,更要结合生产实际、群众意见及时调整优化。

(三)严格工程准入,加强工程监管

在项目招投标中,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能力、企业信誉要严格把关,杜绝借用资质中标转包等行为,建立施工单位不良记录档案,强化管理单位职责,不能拿钱不管事。要积极探索齐抓共管机制,鼓励授权乡村参入工程质量监管。要严格竣工验收,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工程质量的标准之一。

(四)完善政策措施,规范权属管理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整理权属调整等有关政策,规范土地整理后的权属管理。通过此项工作,既规范土地整理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减少土地整理后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引起新的土地权属纠纷,也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确权登记,实现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五)实施“沃土工程”,提高土质肥力

“沃土工程”是农业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富民工程,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沃土工程”就是要对已整理的耕地质量进行保护和提高,采取各种措施,对整理后的耕地科学培肥土层,提升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完善管护机制,做好工程管护

要严格质保金拨付。建后1 2年是管护关键期,这期间,绝大多数工程质量问题会逐步显现,要以质保金促使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和维护。可以从项目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作为后期管护费用,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工程管护,建立健全工程管护机制,防止整理后的构筑物的损毁或被占用,充分发挥土地整理后的长期功能和综合效益。

    (冯章辉  广水市政协委员,特邀界,现任骆店政协联络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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