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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协商论坛论文选登之九:关于遏制涉法上访的建议
日期:2014-11-28 17:08:41   浏览数:

 

“三进”协商论坛论文选登之九

 

关于遏制涉法上访的建议

熊海东 张忠海 

   

 

目前,我市涉法上访的现象不断增多,既影响了一方稳定,又严重干扰了领导和机关的工作秩序。

一、涉法上访的主要特点

根据调查,目前,全市信访案件中因行政案件处理不服而上访的占70%,主要是不服公安、法院、检察院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理而上访。上访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越级上访,占58%。有的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到上级主管部门才能解决问题。二是重复上访,占25%。有的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听劝阻,重复上访,牵扯了大量的精力。三是制造上访氛围,占17%。有的错误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事闹的越大,才能引起领导和社会的关注,于是想方设法,制造“新闻”,扩大社会影响。有些问题原本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也被贴上“信访”标签,在媒体聚焦下迅速发酵放大,成为炒作热点,不断将矛盾扩大化,使解决和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加大了化解工作的难度。四是缠访、闹访。有的借访敛财,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旦满足不了要求,便死缠胡闹。

 

涉法上访问题,危害大,影响坏,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遏止。

二、涉法上访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市涉法上访案件增多,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在法与理的认识上存在偏差。有些案件合理不合法,致使当事人想不通,认为合理的事不应依法处理,于是不断上访讨说法。

二是处理案件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低;利益驱动的影响;权力、人情关系的干扰,影响了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司法的公正性受到群众置疑和不满。

三是善后工作不到位。对执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有意见时,有些执法机关既不作解释,又不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处理明显不公的案件,没有及时进行纠正,因而造成矛盾激化,导致上访、闹事的现象增多。

四是工作措施不力。在解决上访问题上,有些部门怕担责,遇到上访群众,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能拖则拖,能躲则躲。于是有些上访人认为政府软弱,集众拉横幅、堵交通、围机关,强迫政府按照他们的意愿解决问题。

三、处理好涉法上访案件的对策

1、教育群众依法理性反映合理诉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要加大依法治国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教育群众依法、合规、理性反映合理诉求。

2、建立信息网络制度。由市信访局牵头,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网络,实行专人负责。如发现涉法上访苗头,及时上报,确保及时处理好涉法上访问题。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重点分析易引起上访案件和问题,并及时做好工作,以避免事态扩大。

4、建立涉法上访案件处理制度。一是要依照管辖权,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明确部门职责。不属于该部门处理的,要协调联系,移送办理;涉及多部门的涉法上访案件,要积极引线搭桥,协调联系,商请有关部门一道解决。对情况不明的要了解情况,摸清情况再处理,对涉法上访案件要急事急办。二是要明确办理时限。对一般的涉法上访案件的办理应不超过半个月,重大涉法上访案件应不超过一个月,对突发事件,引起的涉法上访问题,应不超过十天。三是要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积极疏导为主,以减少重复上访。

5、建立检查督办制度。成立检查督办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执法部门所办理的一些重点案件,以及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办,对一些不负责任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坚决追究其责任。

6、建立执法检查制度。成立执法领导小组,每年对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并督促整改,促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案、公正执法。

7、建立联合打击机制。对缠访、闹访等“无理访”,特别是对聚众堵交通、围机关者,经劝说不听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熊海东  广水市政协常委,社科界,现任市档案局局长 

            张忠海  广水市政协委员,社科界,现任市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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