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协发〔2014〕4号
关于印发《广水市政协2014年度量化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市政协办公室及各专委会、各乡镇办事处政协联络处、市直委员活动组:
现将《广水市政协2014年度量化考核办法》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广水市政协2014年度量化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精神,完成市政协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激发政协组织、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政协委员考核内容
(一)履职重点(80分)
1、提出一件提案建议,第一提案人20分,联名提案人16分。
2、参与收集一篇文史资料20分。
3、至少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20分。
4、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三进”工作任务,至少为群众或企业办一件实事20分(以处组核实统计为准)。
(二)考勤(10分)
参加政协全会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小组讨论会议扣1.5分。参加政协常委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参加市政协、联络处、活动组组织的其他会议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5分。
(三)学习评议(10分)
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本、有学习内容记录5分;界别群众评议5分。
(四)加分因素(5-10分)
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委员给予加分,国家、省、地、市级分别加10分、8分、6分、5分。
二、乡镇办事处政协联络处、市直委员活动组考核内容
(一)自身建设(25分)
1、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5分。
2、及时做好活动登记、完善委员履职档案5分。
3、按要求完成“委员工作室”创建任务5分。
4、本处组委员或政协工作者在广水政协网站宣传政协工作上稿10篇(原则上每季不少于2篇)10分。
(二)四百工程(40分)
1、招引服务企业项目(10分):组织本处组委员联系服务对象不少于2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件以上7分(无计划安排、无活动记录不得分);督促本处组委员人均提供1条有价值的招引信息3分(以处组核实统计为准)。
2、提交督办提案建议(10分):督促指导本处组委员人均撰写不少于1件提案5分;以处组为单位独立提出1件集体提案3分;积极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活动2分(活动台账有记录)。
3、征集报送文史资料(10分):督促本处组委员人均完成不少于1篇文史资料任务10分。
4、收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0分):督促本处组委员人均收集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10分。
(三)经常性活动(35分)
1、组织4次以上集中学习(每季不少于1次)5分。
2、组织不少于2次视察并及时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视察报告10分;开展不少于1次调研并及时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调研报告10分。(不及时报送视察、调研报告的不得分)
3、组织本处组委员完成市政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进”工作任务,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10分。
(四)加分因素(5分)
独立引进一个3000万元以上可核实的项目加5分。
三、市政协办公室和各专委会考核内容
(一)共性目标(55分)
1、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5分。
2、完成市政协机关新闻宣传目标任务20分。
3、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学习笔记本、有记录、有对照分析材料、有整改措施等5分。
4、服务分管主席完成提案督办、联系点等工作15分。
5、主席会议成员对“一办六委”综合评议10分。
(二)个性目标(45分)
1、办公室
(1)完成政协机关文书处理、会务、后勤保障、档案整理、老干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10分。
(2)及时与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及有关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5分。
(3)负责政协网站设计、管理和维护10分。
(4)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每周一集中学习,做到学习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15分。
(5)组织在政协常委中开展“自觉抵制四风,为民履职建言”论坛活动5分。
2、提案工作委员会
(1)做好提案征集、审查、立案和交办工作10分。
(2)开展提案办理评议督办活动10分。
(3)组织开展对三潭4A旅游景区创建进展情况视察活动10分(无视察报告不得分)。
(4)完成年度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10分。
(5)开展评选优秀提案活动5分。
3、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1)组织社科科技、文教卫体活动组开展全市人才现状及问题专题调研20分(无调研报告不得分)。
(2)组织社科科技、文教卫体活动组围绕“全市人才现状及问题”议题,组织相关界别委员与市政府部门开展对口协商10分(无协商纪要不得分)。
(3)负责编印《广水政协年鉴》(2012~2013)10分。(4)协助搞好机关“三万”驻点村工作5分。
4、委员工作委员会
(1)修订完善年度量化考核办法5分。
(2)督促处组及时填写活动台账,适时掌握委员履职动态5分。
(3)做好政协会议、活动考勤登记通报2分。
(4)联合经济委开展通信业服务质量民主监督评议活动10分。
(5)组织开展年度量化考核、优秀政协委员及先进政协组织评选等活动5分。
(6)组织协调走访联络常委、委员活动5分。
(7)联合经济委召集一次联络处主任、活动组组长举行“四百工程”经验交流会5分。
(8)协助办公室组织在政协常委中开展“自觉抵制四风,为民履职建言”论坛活动5分。
(9)做好民主监督员推荐服务管理工作3分。
5、经济工作委员会
(1)组织经济活动组开展对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金融部门评议整改落实、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房建设、交通营运管理、西河商贸街建设、十里工业基地路网建设等情况视察活动30分(无视察报告不得分)。
(2)联合委员工作委开展通信业服务质量民主监督评议活动10分。
(3)联合委员工作委召集一次联络处主任、活动组组长举行“四百工程”经验交流会5分。
6、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1)协调组织一次全体委员集中培训10分。
(2)组织政协常委开展2次以上学习活动10分。
(3)编辑出版《走在改革开放的大道上》一书20分。
(4)配合各专委会指导开展各联络处、活动组学习活动5分。
7、团结联谊委员会
(1)组织社科科技、社保民宗活动组开展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水源地保护、劳动技能培训及企业用工与群众就业对接、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新街回族示范社区创建等情况视察活动30分(无视察报告不得分)。
(2)完成市政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协调任务15分。
四、考核程序及成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工作由分管主席负责,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委员由各处组在考核组的指导下组织考核,并报委员工作委员会备案;政协常委、各处组、“一办六委”的考核,由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年底前统一抽调委员,成立考核专班进行交叉考核。
(三)委员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或不参加考核的委员为不称职。各处组委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推荐政协全会受表彰人选不超过10%;委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原则上考核推荐一名受表彰人选。各处组推荐的受表彰人选,应事先征求其所在单位或组织的意见。
(四)考核结果在政协全会上予以通报;对量化考核排名靠前的政协组织、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在政协全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原则上先进政协组织为10个、优秀政协委员30名、先进政协工作者10名);对考核不称职的委员予以劝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