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协办发〔2013〕12号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的
通 知
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办事处政协联络处,各政协活动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迎接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召开,做好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希望提案者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强烈的历史责任感,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理性思考,积极运用提案形式,为广水实现新跨越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应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突出地方重要事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等方面提出。
二、提案者应牢固树立提案质量意识,所提提案力求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三、提案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一事一案,提交提案必须符合提案格式要求。
四、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界别、活动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参加市政协的人民团体,可以团体名义提出提案;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联名人签名在联名人栏目内;以界别、活动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署该组织名称并由召集人或组长签名;以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署名并加盖公章。
五、提案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后提出。
六、提案征集在全会期间设截止期(会议期间另行通知)。
七、提案分别采取网上提交和纸质提交两种方式。有条件的委员请登陆邮箱:gsmeihui@sina.com 进行网上提交。纸质提案请尽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八、提案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应山办事处府前街8号,邮编:432700;电话:6232330),或在全体会议报到时交大会提案征集组。全会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附:《提案参考提纲》
市政协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提案参考提纲
1、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广水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建议;
2、关于抢抓机遇,实施构建“两圈一区一镇”发展战略的建议;
3、关于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建议;
4、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
5、关于发展节能环保高效型产业的建议;
6、关于不断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建议;
7、关于着力培植地方支柱财源的建议;
8、关于加强公共财政投资监督管理的建议;
9、关于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促就业的建议;
10、关于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与效益的建议;
11、关于探索城乡“四化同步”、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的建议;
12、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建议;
13、关于巩固提高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果的建议;
14、关于加强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15、关于加强乡镇债务评估监管的建议;
16、关于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功能的建议;
17、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18、关于加快发展生态、高效、优质、安全农业的建议;
19、关于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建议;
20、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建议;
21、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22、关于林业生产、资源管理和林权改革的建议;
23、关于加快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24、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的建议;
25、关于改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投融资平台的建议;
26、关于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激励机制的建议;
27、关于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28、关于加强和规范新能源建设的建议;
29、关于开发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
30、关于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的建议;
31、关于科学布局,促进教育协调发展的建议;
32、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建议;
33、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监管的建议;
34、关于健全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建议;
35、关于加强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36、关于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37、关于重视和运用地方人文历史的价值作用,宣传提升广水知名度的建议;
38、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的建议;
39、关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40、关于推进建立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议;
41、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建议;
42、关于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的建议;
43、关于实施社区管理网格化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
44、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45、关于加强对本市基本建设投资风险防范的建议;
46、关于加大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审计监督力度的建议;
47、关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48、关于理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建设;
49、关于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建议;
50、关于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和自身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