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关于民主监督评议金融部门的公告
【2013】1号
为了优化广水金融生态环境,规范金融部门经营秩序,不断改善金融服务,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实体经济发展,根据政协章程和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广发【2013】5号)精神,经市政协七届十六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从8月份起,在全市金融部门深入开展民主监督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民主监督评议时间:2013年8月-10月。
二、民主监督评议对象:工商银行广水支行、农业银行广水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广水支行、中国银行广水支行、建设银行广水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广水支行、市信用合作联社。
三、民主监督评议内容:
(一)金融部门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1、存款余额情况;
2、信贷投放情况;
3、建立帮办服务企业制度情况;
4、支持市重点项目及政府融资平台情况;
5、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6、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情况。
(二)社会各界对金融部门的满意度情况:
1、服务项目的公开公示情况;
2、客户投诉渠道畅通情况;
3、存贷业务服务态度及收费公示情况;
4、信贷、授信审批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情况;
5、行务公开情况;
6、合同中“霸王条款”、“免责条款”等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情况。
为确保本次民主监督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结合评议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6232330,6260315
电子邮箱:gszx6232330@163.com, gsgsxx315@163.com
特此公告。
政协广水市委员会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