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在原始社会已有人类居住,因山多林密,春秋战国时期被列为“荒蛮”之地。自秦至南北朝刘宋历数百年后境内才有县的建置,又被视为“边县”、“穷邑”。至唐宋始趋繁荣,但经宋元、元明长期战乱,加之瘟疫蔓延,境内几无人烟。迨至明洪武年间,虽有移民迁入,全县仍户中足千,人不满万。据旧志记载,明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全县960户6415人,至明嘉靖十一年(公元1532年)也只1551户26355人。清代社会有较长时间的安定环境,人口增长较快,至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全县已达74441户449710人。民国年间,社会长期动乱,兵灾、匪患、荒旱连年,民不聊生,人口呈下降趋势,至1949年全县人口374852人。建国以来,人口发展很快。1955年突破40万,6年时间,年递增5000人。1964年突破50万,9年时间,年递增11000人;1957年是历史上第一个人口出生高峰年,年增人口18000人,自然增长率31.1‰;1960年是人口出生低谷年,年减人口3400人;但1961年、1962年人口迅速回升,年递增人口20000人。1971年突破60万,7年时间,年递增14000人;1968年为历史上第二个人口出生高峰年,年增人口17000人,自然增长率32.59‰。1981年突破70万,10年时间,年递增人口10000人。80年代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增长速度开始减缓。1989年突破80万,8年时间,年递增人口12000人。1996年接近90万,7年时间,年增人口14000人。其间,1988年至1991年4年期间年递增人口达20000人,1992年后才得到有效控制,降至12000人,1994年至1996年降至8000人。1997年控制人口增长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出生人口7200人,出生率为7.9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8‰,全市年末总人口为904312人。1998年人口继续得到控制,全市年末总人口为910328人,比上年增加6016人,出生人口6906人,出生率7.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1‰。1999年全市年末总人口91670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9‰以内。2000年全市年末总人口879216人,年内出生人口7098人,较上年总人口数下降7484人。2001年人口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年末总人口889156人,年内出生人口669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5‰。2002年全市总人口919481人,出生6678人,出生率7.27‰,死亡3957人,死亡率4.31‰,人口自然增长率2.69‰。2006年总人口932782人,出生8902人,出生率9.52‰,死亡3219人,死亡率3.44‰,人口自然增长率6.08‰,自然增长率5年期间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总人口92.89万人,出生10180人,死亡321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63‰。2008年总93.53万人,出生9327人,死亡311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0.28‰。
1949—2008年广水市人口一览表
年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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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户数
|
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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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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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
总户数
|
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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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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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男
|
女
|
1949
1950
1951
1952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1964
1965
1966
1967
1968
1969
1970
1971
1972
1973
1974
1975
1976
1977
1978
1979
1980
1981
|
101355
101476
101565
101666
101944
102047
102299
103133
105196
104644
104028
109466
114107
113744
111312
112569
113607
114956
117149
119188
121891
123989
124424
125767
126269
128365
129978
123043
134808
135589
136405
139098
143507
|
374852
378256
383238
389074
391305
397174
404312
409813
427611
437474
446674
443259
460386
482491
492850
500134
515879
532720
549062
566524
583520
597312
608751
621087
632854
642705
652180
660956
671352
680336
687935
694730
704813
|
194173
195937
198517
201540
202757
205990
209842
212039
223811
226669
230863
229725
237268
249691
254292
259290
266684
275536
283723
292868
299766
307141
312901
319266
325249
330339
335361
339765
345361
350597
353517
357763
362267
|
180679
182319
184721
187534
188548
191184
194470
197720
203800
210805
215811
213538
223118
232800
238558
240844
249195
257184
265339
273656
283754
290171
295850
301821
307605
312366
316819
321191
325991
329739
334418
336967
342546
|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
149836
152785
156399
168607
177417
194300
206340
215979
214929
226206
219535
223528
225528
224816
226974
228642
242160
264725
274025
283462
293836
|
717344
723499
730014
738053
752506
763231
787186
807288
827346
847492
860067
872350
879281
890560
897461
904312
910328
91.75
911982
889156
913370
916461
931992
91.41
91.98
92.89
93.5344
|
365012
371640
373835
378840
385302
390632
414276
444695
450819
451638
456015
458331
459854
471792
46.84
74.26
47.77
481344
|
343593
314859
356179
369213
367204
372599
393012
415372
421531
427643
434545
439130
444458
440190
44.57
44.72
45.12
45.40
|
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建国以来,分别于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进行了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定为1953年6月30日24时,于1954年上半年完成。普查项目包括姓名、姓别、年龄、民族四项,用设站登记的方法进行,规定年龄登记要按周岁计算,并附有虚岁折为周岁用表。资料的整理采取中央、省、县三级汇总体制。应山县普查主要数据如下:
应山县总户数101944户,比1949年的101355户增加589户,全县总人口391305人,比1949年的374852人增加16453人。其中男性202757人,比1949年的194173人增加8584人;女性188548人,比1949年的180679人增加7869人。在总人口中,城镇总人口20358人,比1949年的20088人增加270人;农村总人口370947人,比1949年的354764人增加16183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48人,人均耕地1.86亩。
人口层次分为三层:少年组(17岁以下)人口总数153615人,其中男81925人,女71690人,占比为39.25%。中年组(18-60岁)人口总数218204人,其中男113476人,女104728人,占比为55.76%。老年组(61岁以上)人口总数19486人,其中男7357人,女12129人,占比为4.99%。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定为1964年6月30日24时,于10月底完成。普查项目、方式与第一次普查基本相同,普查方式除设站登记外,增加入户访问;普查项目增加文化程度一项,按现有文化程度填写。登记时间要求在半月内完成。汇总程序规定为公社、县、省、中央四级。这次普查目的是为制订第三个五年计划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规划提供相关人口资料。全县成立由统计、公安、民政、劳动、粮食、计委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农村以生产大队为单位,每个大队配备2-5名调查员。城镇以居委会为单位,配备2名调查员。普查共分培训与试点、宣传教育、核对登记与检查验收、汇总四个阶段进行。应山县普查主要数据如下:
应山县总户数112163户,比第一次人口普查增加10219户。全县总人口493696人,比第一次人口普查增加102391人。其中男性256523人,同比增加53766人;女性237173人,同比增加48625人。男女性别比为107.66﹕100。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34205人,同比增加13847人,占比为6.8%;农业人口459491人,同比增加88544人,占比为93.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87人,人均耕地1.45亩。
人口层次分为三层:少年组(17岁以下)人口总数230053人,其中男128589人,女109463人,占比为46.6%。中年组(18-60岁)人口总数237713人,其中男126356人,女111357人,占比为48.15%。老年组(61岁以上)人口总数24785人,其中男9075人,女15710人,占比为5.25%。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点定为1982年7月1日零时(即6月30日24时)。此次普查与前两次普查相比,一是大量数据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以保证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处理的准确性。二是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登记。三是普查项增加到19项,其中按人填报的项目共13项,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文化程度、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和1981年生育状况;按户填报的项目共6项,包括户的类别、住地编号、本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本户1981年死亡人数(含性别、死亡年龄等)和有常住户口已经外出1年以上的人数。应山县普查主要数据如下:
应山县总户数147045户,比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34882户。全县总人口708605人,比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214909人。其中男性365012人,同比增加108489人;女性343593人,同比增加106420人。男女性别比为106.24﹕100。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56426人,同比增加22221人,占比为8.0%;农业人口652179人,同比增加192688人,占比为92.0%。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68人,人均耕地0.9亩。
人口层次分为三层:少年组(17岁以下)人口总数300483人,其中男153908人,女146575人,占比为42%。中年组(18-60岁)人口总数358262人,其中男193074人,女166188人,占比为50%。老年组(61岁以上)人口总数49865人,其中男23048人,女26817人,占比为8%。
【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自1989年10月至1990年10月,完成了1990年7月1日零时的广水市人口状况的普查任务。此次普查,市成立“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21个部门抽调人员,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分设宣传、编码、业务、秘书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相继成立普查机构。全市参加人口普查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共有8722人,共落实普查经费100万元。人口普查工作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获省人民政府授予的优秀奖。普查主要数字如下:
总人口:全市人口817331人,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708610人相比,8年间共增加108704人,增长15.34%,平均每年增加13588人,年递增率1.8%。在总人口中,常住广水市、户口在广水市的812360人;常住广水市1年以上、户口在外县市的1872人;人住广水市不满1年,离开户口所在地1年以上的55人;人住广水市、户口待定的3044人;有常住户口、已外出1年以上的5431人。
总户口:全市总户数191446户,其中家庭户口190260户、804163人,每户平均4.23人;集体户1206户、13186人,每户平均10.86人。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家庭户平均人口减少0.52人。
性别构成:在全市总人口中,男性420448人,51.44%,女性396883人,占48.56%。性别比为105.94﹕100。
民族构成:在全市总人口中,汉族816957人,占占99.96%;少数民族374人,占0.04%。少数民族由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0个增加到12个,其中回族282人,土家族35人,满族20人,壮族13人,苗族8人,白族5人,佤族、藏族各3人,蒙古族2人,维吾尔族、布衣族、拉祜族各1人。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8年间汉族人口增加108654人,增长15.34%,年均增长率1.80%;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7人,增长20.50%,年均增长率2.36%。
各种文化程度人口:大学本科661人,大学专科3140人,中专7658人,高中44463人,初中186331人,小学311752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134131人。
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全市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出生人口23611人,死亡人口4227人,净增人口18684人,出生率为29.48‰,死亡率为6.15‰,自然增长率为23.33‰。
在进行人口普查的同时,进行了一次户口整顿。查出超计划生育未申报户口的小孩18823人,查清人户分离27539人,查出各种户口待定人员4553人,调查掌握暂住户口31175人,查清并纠正重登户口1220人,漏登户口12859人,查清并注销死亡、迁出、参军和逮捕未销户口128799人,查出并纠正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的项目差错1249项。通过户口整顿,解决了4222人的人户分离问题,为14346名出生未入户婴儿登记了常任户口,解决了2059名户口待定人员的落户问题。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世纪之交、千年之交的人口大调查。市政府成立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计委、公安、计生委、民政、财政、统计等10余个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和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市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全市共分591个普查区,3428个普查小区,共选调3871个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进行业务培训。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定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按人填报的登记项目26项,按户填报的项目23项。这次普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市普查办被省评为先进单位,6名工作人员受到国家表彰,50余名工作人员被省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广水市普查主要数据如下:
总人口:全市总人口885675人(包括外来常住人口,不包括常年外出人口,即外出3年以上,有私有住房,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人),比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68344人,增长8.36%。1990—2000年,平均每年增加6616人,年平均增长率0.78%。人口密度335人/平方公里。
家庭户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227114户,家庭人口864662人,占总人口的97.63%,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81人,比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3人下降0.42人。
年龄构成:全市总人口中,0-14人口岁228257人,占25.77%;15-64岁人口605410人占68.36%;65岁及以上人口52008人,占5.87%。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5.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06个百分点。
性别构成:全市总人口中,男性人口458535人,占51.77%;女性人口427140人,占48.23%,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35。
民族构成:全市总人口中,汉族人口885148人,占99.94%;各少数民族人口527人,占0.06%。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8191人,增长8.3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53人,增长40.91%。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总人口中,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12111人,占1.37%;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人口77997人,占8.81%;接受初中教育的人口334237人,占37.74%;接受小学教育的人口327337人,占36.96%。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变化如下: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65人上升为1367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6377人上升为8807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2797人上升为3773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0590人下降为36959人。全市总人口中,文盲人口81692人,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6.41%下降为7.11%,下降9.3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全市总人口中,居住城镇的人口320025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6.1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565650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3.87。与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上升7.19个百分点。